山西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推进矿业权退出保护区工作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山西省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落实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要求,目前共处置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310宗,解决了山西省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
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山西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提交的资料类别齐全、数据准确。在具体举措中,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整改过程中,山西省通过建立六部门联审联批审核制度,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等处置办法,开展了矿业权退出保护区采(探)矿证变更登记和注销退出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共处置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310宗,其中,注销205宗、变更登记105宗,退出矿业权面积1138平方千米,解决了山西省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废弃矿井专项整治两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9万人次、车辆2.7万车次,坚决取缔和加固了违法矿点,强力遏制了非法违法采矿反弹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