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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2月22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下称《方案》),共包括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有关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

    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将借鉴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

    广东自贸区优良投资环境
    广东自贸区优良投资环境

    在提升便利化水平方面,广东将研究支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研究和探索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提高国际铁路货运联运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等。

    《方案》提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增加航空、铁路舱单申报功能。积极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项目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促进贸易便利化等。

    在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广东提出了八条举措:一是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企业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是支持坚持市场定位、满足监管要求、符合行政许可相关业务资格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申请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

    四是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五是鼓励、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六是允许银行将自贸试验区交易所出具的纸质交易凭证(须经交易双方确认)替代双方贸易合同,作为贸易真实性审核依据。七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八是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