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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粤港澳大湾区蓝图展开 将瞄准5大战略定位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份纲领性文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划。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蓝图的展开,一个大开放、大合作、大未来的大格局,正在南粤大地清晰擘画,一个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正冉冉升起。

    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规划纲要》全文共2.7万余字,分前言以及11章、41节,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建设开放型经济体
    建设开放型经济体

    《规划纲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将瞄准5大战略定位,即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秘书长、研究员邓江年向记者表示,《规划纲要》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把大湾区当作一个大区整体规划,着力于解决不同城市和区域的协调问题,推动系统性改革;二是突出科技引领,把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业中心定为重要方向,向科技要发展;三是强调三地同心共建大湾区,充分发挥港澳优势放大湾区效应,建设开放型经济体。

    有别于世界其他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有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的特点,在空间上,囊括“2+9”个地区: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珠三角9座城市(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山、肇庆、珠海、中山、江门)。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在制度突破,降低制度摩擦成本,放大‘一国两制’制度红利。”邓江年告诉记者,《规划纲要》在破解三地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通障碍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将有力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统一市场的打造和国际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极点带动、轴带支撑、辐射周边,推动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功能互补,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大湾区发展格局。

    其中,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将作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引领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在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的方向上,大湾区将发挥香港、澳门的开放平台与示范作用,支持珠三角九市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创新驱动改革引领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制度和政策环境,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粤港澳大湾区有10万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体量,有270个产业集群,覆盖330个专业市场。这给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邓江年表示。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认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香港拥有较强的大学科研实力,深圳为中国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东莞、中山则是制造业强市,这样一个区域组合,对中国高新科技和产业的下一步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深圳、广州等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未来,大湾区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

    金融特色更为突出

    “《规划纲要》在金融方面的布局超预期。”广东省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规划纲要》一方面强调了传统金融中心的作用,另一方面提出扩大大湾区重要平台的金融功能,形成错位布局,也补上了这些重要平台的金融功能,可以更好地助力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深圳前海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拓展离岸账户(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路径。

    广州南沙则将建设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着力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在特色金融产业方面,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与邻近地区错位发展,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

    《规划纲要》还提出,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