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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苗管理单独立法 将有效杜绝疫苗事件再次发生

    疫苗安全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可以说,保证疫苗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的安全。据最新消息,我国疫苗管理单独立法,将对行业的全流程进行明确规定。此举有望杜绝类似长春疫苗事件的发生。

    疫苗管理法草案23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此次提交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以法律形式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建立系统的、全链条的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单独立法
    疫苗

    草案提出,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于一般药品生产的准入制度。要求疫苗一般不得委托生产,要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有相应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实行疫苗批签发制度、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此外,还规定疫苗的临床试验应当由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控机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被食药监总局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今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

    尽管涉事的企业及人员已遭到相应的处罚,但此次疫苗事件的爆发,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担忧。如今,我国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在全球范围内属于首创。这将促进我国疫苗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