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发布公租房准入和补贴标准 住房建筑面积提高
近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图、准入标准和补贴标准》,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南昌户籍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房补贴。
记者了解到,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有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申请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本地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申请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据了解,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由13.5元/平方米/人/月,提高到17元/平方米/人/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由7.5元/平方米/人/月,提高到10元/平方米/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