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水资源税收入88亿 改革试点成效显著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9个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共入库税款约88亿元,其中地表水水资源税收入约30亿元,地下水水资源税收入约51亿元,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水资源税收入约7亿元。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自去年12月1日起,北京、山西、内蒙古等9个省份实施试点,持续完善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共治模式。在多种节水压采措施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从今年上半年实施情况看,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量开始下降,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特种行业用水方式逐步转变。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改革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总结评估,为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孙群表示,为配合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水利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通过持续加大取水许可证规范化管理,将过去无证取水户逐步纳入税源管理范围。上半年,9个试点省份新增水资源税纳税人约1.6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