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断释放国企改革强烈信号 推动国企改革升温
广东近期不断释放国企改革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等强烈信号,推动国企改革进一步升温。日前,广东省政府同意并转发《广东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了推进职能转变的时间表。
在强化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方面,广东省国资委提出一系列举措,涵盖强化分类监管、强化战略性重组、强化主业管理、强化并购重组管理等12个方面。
广东省国资委提出,将进一步细化分类监管,由目前准公共性、竞争性两大类变更为公益基础类、市场竞争类、金控投资运营类三大类,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推进、协同发力。其中,公益基础类企业打造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市场竞争类企业按照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原则打造竞争力强的行业引领者,金控投资运营类企业成为影响力较强的资本投资、运营和产融结合的服务平台。
《方案》提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通过合并重组、主业调整、做强主业及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力争2020年底前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超千亿元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以及若干家主业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集团。
围绕做强做优主业,广东省国资委将制定投资负面清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等制度,引导企业聚集实体经济,防止重大违规投资。优化投资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中高端集中,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省属国企的对外兼并重组行为上,进行督促规范,强化管理。
《方案》提出,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和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国有资本形态和国有资本回报的监管。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实体形态与价值形态互相转换的有效机制,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等。
《方案》还列举了精简国资监管事项清单,以进一步推动落实广东省国资委的自身改革,包括取消事项10项、下放事项7项和授权事项9项。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给出了时限要求。至2019年底,完成以下任务:调整公布监管权责清单,制定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新的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
至2020年底,在国资监管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切合广东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