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应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两个方面(2)
二是要切实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李东荣称,加强金融科技的安全保障,不仅技术问题,更多的是一个制度安排问题。从业机构应该深入地学习贯彻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战略,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真正落实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安全外包、数据治理等具体制度要求。
三是要扎实做好安全技术防护。在安全问题上,从业机构必须保持耳聪目明。应建立、完善覆盖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重要数据被泄露、被篡改、被丢失和非授权访问等风险。
四是要紧密结合金融业务需求。李东荣指出,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它不能离开金融的场景和业务需求去空谈技术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从业机构应围绕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和传统金融服务所暴露出来的短板,审慎地选择相对稳定成熟、与业务发展契合度较高的数字技术,明确与相关合作方的责任划分管理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技术应用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避免“拿着锤子找钉子”的应用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