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负面清单发布 外商来我国投资有哪些变化
近日,新版负面清单发布。清单显示,外商投资门槛进一步降低,但仍然保留了一些禁止项目。那新版负面清单有何亮点?能起到什么作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上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了两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包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简称全国版负面清单),自7月28日起施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简称自贸区负面清单),自7月30日起施行。与2017年版相比,两份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全国版负面清单条目从63条减至48条,自贸区负面清单条目从95条减至45条。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领域,两份清单取消了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等限制,涉及铁路、水运、航空等领域。
交通运输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两份负面清单在铁路、水运、航空领域取消了部分投资限制。其中,全国版负面清单取消了“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自贸区负面清单取消了“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国际水上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使用中国航空器在中国境内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须取得批准”的限制。
其中,铁路领域取消的两项限制,颇受关注。目前,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居世界第一位,高铁覆盖65%以上的百万人口城市。根据《“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2020年,高速铁路将覆盖80%以上的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专家表示,此次放开铁路干线路网和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外资控股限制,对我国铁路改革意义重大。外资的进入,将为我国铁路建设、运营带来更多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相较2017年,2018年的两份负面清单中保留了一些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禁止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禁止投资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今日上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提问“此次发布的清单有哪些亮点?另外,预计外商在华投资的规模有什么影响?此外,也请您谈谈商务部将来会如何具体落实这些清单,此前清单落实情况如何?”
对此,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此次发布的新版负面清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对外开放领域更宽。全国版的负面清单在金融、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文化、汽车、船舶、飞机、农业、能源、资源等多个领域推出了开放的举措,限制措施缩减了近四分之一;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在文化、资源、种业、电信等领域进行开放的压力测试。
二是透明度和规范度提高。两张负面清单统一列明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一律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是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版的负面清单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独立出来,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表述和体例一致,使境外投资者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比对。
此次负面清单开放的领域,许多是境外投资者长期关心的。比如,在制造业领域,汽车行业的分阶段开放;在服务业领域,取消金融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我们相信,新版负面清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热情。我们也将继续推进投资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使对外开放的举措落地生根,让外资企业继续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造福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
值得一提的,早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就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开放。新版负面清单发布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对于我国经济而言,长远来看是利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