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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一企业偷排废水 企业破坏环境被罚两千万

    工业废水是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支出,竟然偷排废水。近日重庆一企业偷排废水,这家企业因为安埋暗管偷排废水,最终被罚款近两千万元。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企业偷排污水
    企业偷排污水

    工厂生产产品过程中所生产的废水,都要经过处理才能排放。为了节省排污成本,一家大型企业打起了“偷排污水”的算盘,本以为计划天衣无缝,排放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还是被抓了现行,被处罚款近2000万元。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渝北区检察院与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联合开展“环保重点企业排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监督回访。

    小小雨水井里大有“玄机”

    5月29日下午,重庆日报记者随检察官来到我市一大型企业在北碚区水土镇修建的企业污水处理厂。记者在现场看到,厂内污水主调节池附近的草丛里有一口雨水井,看上去与其他雨水井并无差别。“这里面可大有‘玄机’!”渝北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室检察官杨熹扒开杂草,指着这看似“普通”的雨水井说,这就是该企业曾经偷排废水的“秘密暗管”所在地。

    原来,2013年底,该企业在北碚区水土镇建成企业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调试,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由该公司环保部负责。2014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为节约废水处理费用,该企业环保部总经理谭勇(化名)动了心思,他与高级经理邹强(化名)打起了偷排废水的算盘。

    随后,谭勇指使他人在污水处理厂内污水输送管道上搭设了一根钢管,将该钢管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雨水井相连接,然后又搭设管道将雨水井与厂区外市政雨水井相连接。“就这样,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雨水井直接排放到河水里了。”杨熹介绍,从2014年上半年至2016年1月,邹强在谭勇指使下,多次利用私设的暗管偷偷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2016年1月初,我们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竹溪河中有黄色水体,还带有异味。”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线索后,我们初步推断,附近有企业通过市政管网偷排污水,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蹲守。”

    “这个企业很狡猾,都选在凌晨偷排污水。”该负责人回忆说,起初,执法人员一无所获,经过一周的蹲守后,终于在1月21日凌晨,逮到了现行,固定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检测,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锌,且大大超出国家标准。

    案件取证困难

    “环保案件普遍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杨熹介绍,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渝北区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提前介入,会同北碚区公安分局、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多次赴案发现场,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并由环保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使该案顺利侦结、起诉。

    “这起案件中,我们提前介入时就遇到了困难。”杨熹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她回忆说,首先,重金属锌超标是否属严重污染环境,当时的司法解释并不明确。其次,暗管埋在地下,具体埋在哪也无法确认。

    为了确定废水中的锌是否属于有毒物质,是否会严重危害环境,杨熹开始自学,翻阅大量材料、文献,并多次请教相关专家。最后经论证,证明了该种重金属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面对“暗管在哪”这一取证难题,杨熹又学着看厂区管道布置图。“一开始完全看不懂。”杨熹说,没有其他办法,她只有像以前参加高考那样学习,反反复复看,多请教多研究,总算弄懂了哪是闸口、哪是排放口、管道走向。

    同时,为了更好地举证,杨熹建议侦查机关利用航拍技术对整个厂区进行拍摄,并将两张图结合起来,她发现谭勇和邹强安埋暗管的“秘密”——利用地势高差偷排废水。“这样,我们不仅找到了埋在地下的暗管,还清楚了废水流向,可以更有力地指控犯罪。”杨熹说。

    2016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谭勇、邹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6年9月12日,渝北区检察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向渝北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30日,渝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谭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邹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两江新区环保局对涉事企业作出顶格行政处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989.5760万元。

    新入驻企业达标排放

    “现在,原企业已经关闭停产了。”杨熹说,如今,另一家企业正在继续使用该污水处理厂。此行目的,就是联合环保部门对这家新企业进行监督。说着,杨熹与环保执法人员一起打开了雨水井盖,仔细查看起来。

    重庆日报记者也俯身朝井内看去,井底有少许水,水面漂浮着干枯的树叶。“这就是被封闭的暗管。”杨熹指着井壁上的一块圆形水泥“补丁”说,这根暗管另一头连接着地下的排污管,废水就这样直接流入这口雨水井里了。现在,暗管已被切断且用水泥封堵起,生产废水经过正常处理后,已经达标排放。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们现在非常注重环境保护。”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接手污水处理厂后,为确保排放污水达标,该企业投入了200多万元,对污水排放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维修,达到了排放标准。

    杨熹介绍,渝北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辖10个区的环保案件,具体由两江新区检察室办理。

    去年以来,渝北区检察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143人,其中今年1—5月起诉19件27人,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人。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该院还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提高民众环保意识,督促20名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400株,投放鱼苗6.5万余尾,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