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实施3方面16项政策措施
2018年,福建省将实施16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预计全省可新增减税降费180亿元左右。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介绍了2018年福建省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的具体政策。
据悉,近年来,福建省连续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2016年减税降费370亿元基础上,2017年新增减税降费26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两轮合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1000亿元。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福建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3个方面16项政策措施,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省财政厅副厅长黄剑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