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制定38项政策措施 涉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天津市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持续降低天津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天津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制定出台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政策措施,共有38项,涉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能源资源成本等8个方面。
据了解,在此次降成本政策措施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的政策措施有21项,包括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等;降低人工成本方面有4项,包括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率等;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有1项,即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方面有2项,即降低用气成本和降低用电成本。
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有2项,即实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和降低天津港物流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5项,包括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行“政务一网通”改革等;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方面有1项,即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有2项,即落实网络提速降费政策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经测算,这些政策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至少可降低企业成本3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