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体制将向实质化迈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举措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等。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表示,2018年是各项改革的关键之年和重要节点,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将加快。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入实质启动,事权边界更加清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将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化得到更加有效规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表示,财税体制改革要服务于政府间的权责划分,更好地促进各级政府正确、有效履行职能,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正确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实现社会经济活力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张依群认为,个税已经讨论多年,不是不能改革,主要在于各种基础数据不完整,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时代的到来,个税改革深化和全面落地将会在今年有实质性动作。
房地产税改革方面,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此前已经透露,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