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保险违规招聘高管 保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现象,保监会向安心财险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邢平在未取得保监会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韦武强在仅取得保监会核准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但无其他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在实际工作中均已履职。
保监会表示,安心财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为此,保监会要求安心财险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对钟诚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邢平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韦武强警告并罚款2万元。
同日,保监会还向太平洋财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保监会于2017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就有关投诉事项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太平洋财险报备的《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2015版)条款》存在未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的给付比例标准设定“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问题。
为此,保监会表示,根据《财产保险公司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太平洋财险自接到本监管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并对其他保险产品进行梳理排查,发现类似问题应及时纠正;同时,太平洋财险还需制订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