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铁路运单融资功能 实现贸易融资形式的多样化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运单融资促进重庆陆上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赋予铁路运单融资功能。
按国际惯例,目前只有海运提单被赋予货权融资功能,铁路运单没有货权也不能融资,铁路运输贸易国际信用证结算接受度低,企业资金周期长,流通慢。为满足中欧(重庆)班列、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南向大通道建设等金融需求,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会同多部门,组织运单结算融资试点工作、构建多层面运单融资工作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部分物流企业成功签发铁路提单,部分银行金融机构成功实现铁路运单、提单交单的信用证业务突破,加大了对平行汽车、机械设备等进口商的弱担保贸易融资支持力度。第三方货物监管、处置、增信等配套体系逐步建立。
意见进一步将融资工作推广到全辖金融机构,为重庆市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和商品集散地背景下探索陆上贸易融资规则、加强对陆上贸易的金融服务提供了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
意见强调,实现贸易融资形式的多样化,推动运单项下的贸易融资规模占陆上贸易融资比例达10%以上,建立涵盖物流、银行、保险、仓储等行业的陆上贸易金融生态圈,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