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确定沈机改革方案 重组整合打造三大产业集群
东北国企改革的新范式将由沈机集团开启。*ST沈机12月5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机集团”)已于12月1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央行、银监会及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
通知指出,《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了十项具体改革措施、四项组织保障和九项支持政策,并由国务院国资委将沈阳机床厂纳入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
记者注意到,《方案》重点包括:重组整合打造三大产业集群、市场化债转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这三大核心部分均与*ST沈机有关。并且,有关部门还将协调国有大型基金参与企业改革重组。《方案》显示,国家发改委将帮助协调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则帮助协调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管理单位,与沈阳机床厂沟通对接,研究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投资合作的可行性。
多措并举打造综改试点
《方案》指出,沈阳机床厂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机床制造企业,所研发的“i5智能控制系统”在机床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方案》旨在推动振兴制造业,积极帮助沈阳机床厂改革脱困和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改革目标、改革措施、组织保障、政策支持等五部分,确定了十项具体改革措施、四项组织保障和九项支持政策,并由国务院国资委将沈阳机床厂纳入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
主要改革措施包括:推进瘦身止损,剥离处置低效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优质资源,打造三大产业集群。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组建沈机智能集团、沈机国际集团,培育双创产业集群,实现主业集中、产业清晰、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优化资本结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市场化债转股、新增银行信贷等措施,优化资本及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杠杆。引入各类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同时,推进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