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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意见 市场价格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记者11月10日从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

    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意见
    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完善

    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深化垄断行业价格改革,能够放开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稳步放开由市场调节;保留政府定价的,建立健全成本监审规则和定价机制,推进科学定价。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强化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坚持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深化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适时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加快上海、重庆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扩大铁路货运市场调节价范围,健全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灵活反映市场供求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公平公开的路网结算价格政策,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运营领域创造有利的价格政策环境。

    意见指出,加快完善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价格调整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