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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被判赔偿307万

房价飞升过快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都在为之担忧的问题,尽管多地的房价在受到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影响后开始逐渐趋于稳定,但是很多地方的房价一天一个样的情况还是时常出现,在利益的驱动之下有不少房主都会做出毁约的行为。而近日,北京一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被判处赔偿购房者290万元的高额房屋差价和10余万元其他费用,这位房主现在真是捡芝麻丢了西瓜啊。

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房价上涨房主拒履约

近日,一北京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被通州区法院判决卖房人赔付290万元的高额房屋差价和10余万元其他费用。据悉,由于涉案的房屋价值上涨至翻倍,卖房人想要毁约,于是称房屋系夫妻共有财产,出售房屋时没有得到其配偶的支持,故拒绝履行约定。买房人无奈之下将卖房人告到了法院,提出索赔差价的诉求,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卖房人存较大过错,故支持这一诉求,判定赔偿差价。

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这次的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事件还得要追溯到2016年1月,买房人付女士与卖房人魏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魏女士以275万元的价格将位于通州区的一套房屋出卖给付女士,房屋约102平方米。合同签订后,付女士依约支付魏女士购房定金、物业交割保证金等各类费用17万元。2016年3月,付女士通过相关购房资格审核后,要求魏女士及时办理后续履约手续。但此时通州区房价飞涨,魏女士以付女士签订合同时不具有购房资格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无奈之下,付女士选择向通州区法院起诉魏女士,要求魏女士履行合同。魏女士提出,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其出卖房屋的行为并未得到配偶黄先生的同意,故无法履行合同。针对此问题,中介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署名为黄先生的同意出售房屋的声明。但通过笔迹比对,该署名与黄先生的笔迹区别明显。此外,黄先生本人也拒绝出售此套房屋。经法院释明,付女士认可该署名并非黄先生的签名。

因房价上涨拒履约被判赔偿

面对此情形,付女士选择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魏女士返还购房房屋差价损失、违约金、定金等各类费用等共计370万余元。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合同解除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房屋价值已经翻倍,涨至574万余元。

关于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拒履约房屋差价损失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魏女士的过错程度、购房价格、合同解除时的房屋市场价值、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等确定为290万元。由于魏女士需要赔付差价,因此付女士索赔违约金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一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无论房本上是否登记夫妻两人的姓名都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将房屋出售,虽然说房价一天一个样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但是这名房主的做法的确有失妥当,如果有网友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像付女士那样积极地去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