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调研人身险公司 摸底其经营情况(2)
2017年10月,被视为人身险产品最严新规的“134号文”落地实施。这对人身险公司的2018年“开门红”业务计划是否形成冲击?这也是监管部门此番调研的第四个方面。包括:2018年一季度的规模保费、新单续期结构,险种、产品和渠道结构,分析上述指标较2017年初的变化情况和特点。
提供2018年“开门红”各渠道主力产品基本情况,含产品名称、类型、主要责任、缴费年限、保障年限和预期规模计划;分析2018年业务增长变化可能对财务、偿付能力、流动性等指标产生的实际影响,逐一列明风险隐患、表述成因并提供公司的应对预案。
根据调研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须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报,报送保监会。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其中,经营数据应采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改制表格式,不得以数据无法拆分、不便预测等主观理由留空。
此外,根据要求,填报数据力求准确,简报内容应反映人身险公司实际情况,所填预测数据与未来实际数据的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10%,报送材料需人身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负责。
事实上,此次调研提到的报送内容,基本涵盖了今年以来人身险行业的主要变化特点。随着监管组合拳的落地,人身险行业向保障型险种转型的号角已经吹响。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长期以来过度倚赖银保渠道和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中小险企而言,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是一个痛苦而艰难的过程。
但换个角度来看,这场从源头引导保险公司的转型行动,恰好给一些激进险企提供了“休整期”,未尝不是一个“以退为进、下蹲起跳”的机会——可使保险公司静下心来去思考、去研究,究竟该从何处着手,才能实现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化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