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开放型经济体制 支持外研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2)
其中,着眼于增强在沪外资研发中心的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若干意见》提出了五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支持高能级研发中心在沪发展,特别是在跨国公司内部处于最高层级、具有全球配置研发资源功能的全球研发中心。二是鼓励研发新模式,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激发本地创新资源,带动本地企业的研发和创新。
三是提升研发样品跨境流动的便利性,通过优先报检、提升信用分类管理等级等方式,简化研发样本样品、试剂的进口手续,提升研发效率。四是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研发,支持外资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研发项目。五是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本市进行产业化。
知识产权保护是跨国公司持续关注的问题,《若干意见》聚焦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环境,提出了三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促进知识产权落地,为了更好保护外资研发中心的创新成果,加大了对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落地的支持力度。
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如:开展集专利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等。三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级,加大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检索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