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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委分享经济生态链 大力推进生产领域分享(2)

    流通领域鼓励省内传统物流行业龙头企业向物流分享转型,探索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推动省内大型物流企业与车企达成战略合作,抢抓政策红利,积极开拓物流车蓝海市场。

    对消费领域,《意见》提出,合理控制共享单车进场规模,引导共享单车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围栏等有利于有序租退的技术;鼓励传统车企进驻网约车市场,抢占B2C、B2B2C模式市场,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打造政企公务出行平台。鼓励省内主要旅游区及商务区的民宿、公寓等房源接入共享房屋平台,以房屋住宿分享为核心,构建集住宿、购物、餐饮、出行于一体的微生态旅游系统。

    鼓励省内高校利用慕课、网易公开课等模式开放高等教育资源,以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开放基础教育资源,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搭建集在线培训、职业教育、知识分享、就业辅导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共享平台。鼓励省内医疗机构自建或接入现有“云医院”平台,实现优质医疗服务的开放共享,探索发展网络医院。

    根据《意见》,力争到2020年,浙江建成20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分享经济平台,形成10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分享经济产业示范基地。

    投融资体系方面,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加大对分享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企业圈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实践,引导商业银行稳妥审慎地开展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支持银行等部门积极探索与税务部门开展信息合作利用,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利用税收信用数据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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