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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总局支持雄安建设 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2)

    六、支持雄安新区广告产业发展。支持建设广告产业园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园区定位及发展建设。充分利用雄安新区的优惠政策、产业优势,布局广告战略和品牌战略基地。鼓励和引导广告产业向雄安新区布点聚集。

    七、支持雄安新区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搭建统一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公示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互联共享,实现对大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实现监管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在推进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失信约束、联合惩戒机制,以及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执法等方面先行先试。

    八、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对新业态的监管。完善监管标准和规范,建立鼓励发展和有效规范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九、在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十、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相关请示、案件材料。

    十一、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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