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险分公司被罚 虚构业务套取费用627万元
近日,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永诚财险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只因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违反法规,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30万元,而此案当事人亦被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中国保监会宁波保监局对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涉嫌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行为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后经查明,发现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通过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627.21万元,而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葛成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宁波保监局称,上述事实,有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清单、财务凭证复印件、银行资金往来清单、任职文件、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而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因此,永诚财险分公司被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对永诚财险宁波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对葛成杰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