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意外出台混改方案 集团层面混改难度大
目前市场上针对此次中石油发布的是否是集团整体的混改意见,尚存多种解读。不过一位接近中石油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该意见目前并未有直接指向集团整体混改的条文,但“尚在讨论完善,目前的还不是最终版本”。
12月21日,中石油官网发布消息,在集团第十五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发布了《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
受此消息影响,中国石油(601857.SH)连续两日出现上涨,21日收涨3.93%,22日收涨2.9%。而混改概念股这两天也表现活跃。
目前市场上针对此次中石油发布的是否是集团整体的混改意见,尚存多种解读。不过一位接近中石油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该意见目前并未有直接指向集团整体混改的条文,但“尚在讨论完善,目前的还不是最终版本”。
12月14-16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并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12月19日,国资委召开党委会,选择在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有关央企也在密集召开会议讨论混改方案。在国资委试点要求以外的中石油,成为第一家拿出相对成形方案的央企,也让市场颇感意外。
对于石油央企来讲,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4年,中石油中石化就曾尝试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次下发指导意见,也对下属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可以操作的方法。”上述人士透露。
集团层面混改难度大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专家直率地表示,事实上目前体制机制层面的配合并不成熟,央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没有足够的动力,即便目前出台的混改方案,多是在子公司层面的推动,实际上很难推动在集团层面的混改。
该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坦言,之所以集团层面没有足够的动力,是因为目前体制机制并未成熟,比如功能界定分类还未公布,分类考核方案也没有出台,究竟什么样的央企可以混改,在什么程度上混改并没有明确,因而不少央企都在观望等待。
上述国资专家认为,央企子公司层面的混改推动是可行的,而且这几年持续在进行,区别在于动作幅度大小而已。然而央企集团层面的混改却始终没有突破,难点就在于央企集团层面领导的行政身份限制。混改的方向是要建立一个“市场说了算、资本说了算、董事会说了算”的机制,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组织。
但是,令人尴尬的是,我国国企尤其央企,政企不分首要表现便是在掌门人的身份上。目前102家央企中,有超过五十家央企的一把手具有不同的行政级别。
正因如此,历年来央企领导人在部委或省级行政区之间流动频繁。这些央企集团领导人是否能够真正适应混改,向董事会、股东会的其他中小股东汇报、申请,尚需观察。
据悉,早在2000年9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即发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就已明确规定,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但这一规范至今并没有真正实施。
中石油改革路径
今年来,无论是高层会议还是实际动作,中石油的改革动作愈发密集。据记者统计,自2014年第一次中石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以来,至今共召开15次,仅2016年召开次数就达8次,超过前两年总和。2014年来无论是专业化重组还是内部机制体制等改革动作,最早都是在这一会议上进行讨论。而从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来看,历次中石油的专业化重组中均有尝试。
2015年底,中石油股份宣布以子公司中油管道为平台,对东部管道、管道联合和西北管道三家公司进行整合。在整合完成后,中油管道成为一家注册资本为800亿元的管道公司。
在其股权结构中,中国石油持股比例为72.26%,其余九家股东均为非中石油的资本。其中,既有泰康人寿、雅戈尔这两家民营资本,也有如宝钢股份等国有资本。
之后,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宣布将其旗下全部金融资产打包放入*ST济柴上市,资产总额高达755.09亿元。而依据该公司公告,还将发行190亿元的股份,参与配套资金认购的企业共有10家,其中也出现了泰康人寿这样的民营资本,甚至出现了海峡能源这样的台资参股企业。
再往前看,2014年中石油曾尝试在吉林油田、辽河油田这样的上游资产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尝试,“但业界认为中石油缺乏诚意,因为这两个油田都是年代久远的老油田,经过多年高强度的开采,开采潜力小、效益差。后来,该混改项目也了无音信。”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混改需拿出诚意”
在中石油的深改会上,中石油董事长、党组书记王宜林就表示,目前中石油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事实上,中石油旗下并不缺少优质资产,能否拿出这些实施混改,也是此次中石油混改能否做出成绩的关键。
事实上,无论是管道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在中石油旗下均属于相对优质的资产范畴。但是这两类资产相对封闭,管道连接的是中石油自己的上游资源,金融资产主要提供的也是中石油内部的金融产品,这类资产尽管体量大,但民营企业直接参与并从中获利的机会并不高。
按国务院此前对于混改的要求,对于自然垄断的天然气主干管网、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三方面保持国有企业独资或控股。
“能混则混是目前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书记史丹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对业务划分之后,管网、销售板块均可以向民间资本开放。”
她向记者坦承,管网资产和销售板块的资产属于现金流大、资金回收速度比较快的行业,盈利的前景相对较好,属于优质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中石油是不是愿意向民间资本开放这些资产,也是下一步中石油混改中需要突破的地方。”她说。
除此之外,混改需要各个方面文件的配合,包括具体业务板块的分类和实施方案、资金进入的比例、以及混改后收益的分配等各项配套政策,中石油如果希望能在混改中成为其他央企的标杆,还需要拿出更多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