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获赏130万元 美女主播不雅直播敛财已违法
在网上传播不雅视频是犯法的,然而,有些人为了钱竟不惜冒险。看,日前,一女子直播获赏130万,没想到却被警察逮个正着。今天上午,中山警方通报,一家名为“LOLO直播”的软件上线后,通过直播形式进行不雅表演,从12月1日至12月10日,短短十天内完成交易5万笔,涉案金额达130万元。
目前,这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团伙已被打掉,中山警方已抓获陈某等14人,并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该公司所在地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查封涉案资金130万元。
为了逃避打击,这个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十分隐蔽。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朱子杰介绍,今年10月,广州市比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2岁,广东梅州人)组织公司法人代表何某(男,34岁,广州人)等人,研发“LOLO直播”软件。
然后把这项软件的专利权登记在新成立的空壳公司,“中山市米尼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男,33岁,广东茂名人)名下。但实际上,后台运作的电脑、手机等工具都在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市比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所在地。
女主播分散在全国各地
“LOLO直播”从12月1日开始上线运行,一批女性就负责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淫秽表演,换取观众以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打赏。魏某(男,29岁,珠海人,广州市比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员工)等人负责营运维护。从事淫秽网络直播的女性由该团伙以“招募女主播”名义从网络招募,居住于全国多个省市,在住处面对摄像头进行表演。
主播依靠观众打赏赚钱
警方介绍,在这个直播平台观看淫秽表演门槛很低,游客也可以围观。不过,有不少人观看后向主播打赏钻石、游艇、豪车等虚拟礼物,而这些都可以折现获利。截止10日被查获,共完成交易5万笔,涉案金额达130万元。目前,警方已抓获陈某等14人,案件正在抓紧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