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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赶上“史上最严”新规 37公司已停牌(2)

新规给炒壳念紧箍咒

证监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此次重组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参照成熟市场经验,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借壳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累计首次原则的期限为60个月。

需说明的是,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也不适用于购借壳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这两类情况仍须按原口径累计;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

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延长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打算借壳上市的公司而言,目前的状况已然是非常不乐观。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6月17日至今的三个月时间里,两市共有69家公司发布预案筹划重组,其中,有9家公司的重组方案涉及借壳上市。

这些新近发布重组方案的上市公司,重组难度已然加大:证监会提及,据初步统计,从征求意见以来,有8家公司的重组上市方案已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这些方案的审核将适用现有规定。

考虑到《重组办法》对重组上市的监管要求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保证新旧制度有效衔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组办法》发布生效后,重组上市方案尚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本次方案是否符合新规的各项条件,出具明确意见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组办法对这些借壳上市公司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在具体的操作环节、融资步骤上和之前都有所不同,例如资产注入超过原有市值的一倍就要走类似IPO审查的环节,因此借壳上市的操作难度明显加大。”王桂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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