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资管计划曝风险 让投资者自行承担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6月投资者方力(化名)联系亲友集合了3000万元资金,购买了中海基金《中海基金浦发银行晨星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晨星1号》),在该计划中,资产管理人为中海基金,资产托管人为浦发银行。
随后,晨星1号投资了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下称“14中恒02”),票面利率为9.5%,债券承销商为申银万国证券(下称申万)。然而,到了2016年1月底,“14中恒02”未能如期付息。
2016年7月27日,在经过近半年交涉而赔付无望的情况下,方力及其亲友向上海证监局、上海银监局等举报投诉申万、中海基金及浦发银行。
方力表示,申万存在“夸大目标债券投资价值、许诺收益,误导投资者,对于相应风险则未予充分提示”、“隐瞒目标债券未限制个人认购的事实,规避债券合格投资者审查义务,要求方先生通过认购资管计划购买目标债券”等违规行为。
申万出具的“14中恒02”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显示,中恒通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61,245,038.31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277,848,413.18元,2013年仅1-9月的营业收入更是高达276,625,870.01元。
而在2016年8月,方先生与其他债权人一起赴闽取得的中恒通公司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则显示,中恒通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本年累计销售额”)仅为104,916,367.18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也不过为126,158,996.73元。这与申万在上述募集说明书、尽调报告中记载的数据差距较大。
方力还表示,中海基金从未对其进行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的审查或评估,也未向其解释过晨星1号的合同内容,更未派员向其说明任何投资风险,“我只是签个字,也没有人给我解释里面的内容,合同当场没有给我,投资建议书之类都是后来补的。”
此外,在债券发生违约后,申万与中海基金均“开始逃避责任,申万说我不是他的客户,因为所有合同都是跟中海基金签的;中海基金又告诉我,应该去找申万,中海基金只是申万的通道。”
对此,中海基金相关负责人对媒体确认其“通道”的角色,“申万和客户先谈好,然后找到我们,我们收取千分之五的通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