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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慧球科技“一意孤行” 上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被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资格的慧球科技仍无“悔改”之意,对公司的监管手段亦因此再度“升级”。昨日,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通报了对慧球科技近期信披问题的监管情况。其中透露,交易所在暂停公司信披直通车资格后,曾多次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披等义务,但公司至今仍未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要求。

    慧球科技一意孤行
    慧球科技一意孤行

    慧球科技拒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行为已违背上市公司基本信披义务,对此,上交所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将对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拦截举牌公告理由不成立

    此前,因为出现“拦截”举牌方公告、上市公司实控权陷入“迷雾”等种种“乱象”,慧球科技遭到了上交所的重点监管,并被暂停信披直通车资格。但即使如此,公司仍然“一意孤行”。据上交所通报,交易所多次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但公司至今仍未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要求。

    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揭示风险,上交所昨日公开通报了慧球科技近期信披的两大问题:一是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披露股东提交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未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要求;二是未建立有效的信披管理制度,且公司实际控制人状况不明。

    回溯事件经过,7月28日,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增持慧球科技股份达4.999978%,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并通知公司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公司一直以瑞莱嘉誉持股未达5%为由不予披露。

    为此,上交所已于8月4日、8月8日向公司发出监管函件,明确告知公司计算5%权益变动的适用规则,要求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于8月5日召开董事会,拒不公告股东要求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8月9日,瑞莱嘉誉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自行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慧球科技给出的不予披露理由主要为瑞莱嘉誉在本次购买公司4.999978%股份之前并未持股,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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