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虚假陈述案索赔金额创下证券维权史之最
投资者起诉大智慧虚假陈述案的民事纠纷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陆续立案,今日,记者从多位代理律师处获悉,本案的索赔人数和金额在迅速攀升,有望超过东方电子案(索赔金额超4亿元)创下证券维权史之最。除此之外,还有原告投资者起诉时任大智慧独董职位的胡润,律师称这位英国名人也许面临中国股民的巨额索赔。
监管部门查实,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一百九十三条,遭到顶格处罚60万元。
与此同时,董事长张长虹等15名责任人也被处于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包括时任独董胡润,这位英国人以推出“胡润百富榜”而闻名国内,也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胡润“英文名为Rupert Jasper Hoogewerf,男,英国籍,1970年5月出生”。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胡润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将被一并起诉”,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由于不知道胡润的具体联系方式和地址,届时,将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据多位证券维权律师分析指出,大智慧和胡润等责任人将面临索赔风暴。大智慧的流通盘近二十亿股,股东人数超过十四万名,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目前,索赔人数和索赔金额迅速上升,预计有可能超过之前东方电子案(索赔金额超4亿元),成为证券维权史上最大的股民索赔案。
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如果投资者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造成亏损,均可向大智慧等违法主体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