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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磊: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 建议设立公募2号牌照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9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指出,当前大量金融资产缺少长期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资产管理业呼唤一场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和推动产业创新的责任。

    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
    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

    他从公募基金角度出发,建议在法律制度方面推动统一立法,调整《证券法》和《基金法》立法理念,让这两部法律成为某类金融服务活动的法律规范,成为全社会、全市场共同遵守的大法。

    在此基础上,洪磊建议,应设立以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公募2号牌照,为理财资金公募化提供制度通道,推动代销机构转型为真正的募集机构,承担起销售适当性职责;推动理财资金转化为公募FOF产品,化解非标业务、通道业务潜在风险。

    公募基金买方价值远未体现

    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成立、发展近20年,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法规体系,也树立了专业投资管理和现代理财文化的标杆。洪磊介绍,从行业规模看,截至2016年6月末,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达7.95万亿元,产品数量达3114只,是我国A股市场持股比例最高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从投资业绩看,自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6月末,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7.47%,超出同期上证综指平均涨幅9.91个百分点;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8.38%,超出现行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63个百分点。

    但是从2012年以来,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其中,运作最为规范、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公募基金规模在2015年末达到8.2万亿元,仅占各类资产管理总规模的10.1%。公募基金专业能力被边缘化,结构失衡现象突出。

    以精选标的为目标的股票型基金份额规模自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与2012年末相比减少56.0%,产品细分不足,投资工具属性弱化,自2009年以来,公募基金持有A股总市值的比重持续下降,由历史最高的7.92%下降到历史最低的3.41%,作为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代表,公募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买方价值远未体现。

    推动统一立法解决监管碎片化

    洪磊指出,与其他资产管理行业迅猛发展相比,公募基金作为资产管理行业标杆的基础性地位受到挑战,法律基础不统一导致监管碎片化是根本原因。分业监管同时叠加机构监管注定为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留下大量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空间,带来的负面影响十分突出。

    他建议,在法律制度方面应该推动统一立法,应调整《证券法》和《基金法》立法理念,让《证券法》和《基金法》从调整机构活动转变为调整金融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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