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启动 参股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财政部网站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目前引导基金实体即将组建完成。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的基金包括:地方政府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行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并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参股基金应由专业管理团队管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参股基金总规模的60%。
根据要求,拟推荐的参股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参股基金总规模(各方认缴承诺出资总额,含地方政府出资)不低于2亿元。其中由地方政府出资的参股基金,社会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须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并在基金中认缴出资,出资比例不应低于基金规模的1%,不支持推荐同一管理团队(实际控制人)发起设立多只基金;参股基金出资人架构清晰明确,并详细披露。
基金出资人基本落实并出具承诺出资函件。出资人对基金出资应自愿且满足本通知有关要求,严禁各类非法集资和出资人代持行为。对于各地推荐的地方政府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方案,参股基金主要发起人、托管银行应已基本确定,并已草签基金的相关协议且有一定的项目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