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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至12%

    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公积金缴存上限下降
    公积金缴存上限下降

    据消息称,此前的4月份,国务院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本月起,广州公积金进入新的缴存年度。

    之前有消息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将由社平工资的5倍下降为3倍。不过,昨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这一调整。通知显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社平工资的5倍即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