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份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方案 个人缴费提高两成
近期,湖北、河北、内蒙古三省份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今年初,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整合城乡医保,各省份要在2016年6月底前对推进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
记者注意到,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从地方的表态来看,这一规定被严格执行。6月1日,河北省召开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报告会议时表示,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
而据了解,此前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新农合药品目录扩围
多地已按照人社部的要求,出台了具体方案,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等。
5月12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要确保7月底前完成职能、编制、人员整合,9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
6月15日,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2016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的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等地。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告诉记者,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顾雪非说。
这也表现在,整合后,一些地方新农合药品目录扩围。例如,内蒙古的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达到三成以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将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
就河北省而言,按照“就宽不就窄”原则,河北省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和新农合医保用药目录进行整合,新农合用药目录有1000种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约有2400种,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能达到2900种左右。
个人缴费人均提高两成
涉及到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参保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缴费及待遇有何变化?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此后,今年5月初,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尽管目前已出台的各省份方案中,还并未公布具体的个人缴费数额。但从地方官方的表述来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这也意味着,相比2015年,2016年各地居民个人缴费人均额度将会有一定幅度提高。
6月3日,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袁桐利表示,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待遇享受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统一门诊和住院报销项目、比例,妥善处理好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特殊保障政策对接。
与河北类似,根据湖北省整合工作方案,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该省也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告诉记者,前些年,个人缴费的比例比较高,这些年已经降到非常低了。
据了解,从2003年新农合、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建立以来,两项制度一直在做增量,筹资水平及政府补助逐年提高,不过个人缴费比例有所下降。
以新农合为例,2003年筹资水平每人3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占比33%。但到了2015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50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占比下降到24%。
“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不要理解为缴费高了就不好。”顾雪非说,医保待遇取决于筹资水平,适度提高个人缴费,一是考虑制度的可持续性,二是医保待遇提高,老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