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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证监局干部涉操纵市场案 证监会从重处罚

    证监会近日通报了七宗案件,七宗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人员潘荣伟因内幕交易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案被行政处罚。在4月29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潘荣伟作为监管干部,知法犯法。监管没有法外规定,执法对谁都一视同仁。”

    证监局干部涉操纵市场案
    证监局干部涉操纵市场案

    证监会处罚的另外六宗案件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

    证监会干部涉案

    证监会履行必要程序后,对潘荣伟下达了行政处罚书。潘荣伟具体涉案情况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炬华科技)董事长丁某华是炬华科技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荣伟与丁某华联络频繁,潘荣伟控制使用“潘某荣”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炬华科技”,盈利约14.2万元。潘荣伟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潘荣伟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14.2万元,并处以约42.7万元罚款。

    此外,潘荣伟在浙江证监局工作期间,实际控制“潘某荣”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共获利约13.7万元。潘荣伟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鉴于潘荣伟已向有关部门上交了违法所得,证监会对潘荣伟违法买卖、持有股票违法行为处以约41.1万元罚款。

    三宗操纵市场案

    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1个交易子账户,投资者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4个个人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反向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规定,中鑫富盈、吴峻乐的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约1.5亿元,并处以约4.4亿元罚款。

    2014年8月6日至2015难5月4日,唐隆控制使用“夏某艳”等20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渤海活塞”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期间股价涨幅77%,获利约3059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唐隆违法所得3059万元,并处于约917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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