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优先考虑管理层及骨干
近日,记者获悉,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顶层指导文件已经报送国务院,国务院下属多个部门正在就此文件进行会商,待审议后最终方案将择机公布。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十项改革的细项之一,国企员工持股的范围、对象和持股比例是顶层方案里重点考量的问题。
据悉,顶层方案的思路可能是,在员工持股范围上,试水先从子企业开始操作,而不是集团公司。其中,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将是优先支持试水员工持股的范围。此外,这一轮的员工持股对象既不是平均持股,也不是全员持股,可能是“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具体到改革方式上,在即将出台的顶层方案中,可能是“增量优先”,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目前,各地已经陆续公布员工持股的相关改革方案,广东对于相关比例的规定是“持股比例方面,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和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广东省国资委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省对于持股比例的安排,以及改革方案的其他方面,是报送国务院国资委获得同意后方才开始操作的。
相关国资人士表示,与上世纪股份制改革时期的员工持股不同,新一轮的员工持股改革的原则是“一企一策”,成熟一家再推一家;在持股比例的界定上,也不会搞一刀切。
上述国资人士表示,此次方案是在吸取上一轮持股改革以及地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细化,如此谨慎的原因之一就是要尽量避免上世纪90年代改革中出现的管理层收购(MBO)问题,即与之紧密相关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随着上述顶层方案的思路逐渐清晰,新一轮员工持股改革即将迎来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