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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度回应血友病吧被卖:停止商业合作 邀请NGO组织(2)

    追访

    仍有疾病吧未清理广告

    昨日上午10时许,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虽然血友病吧管理权得到恢复,但帕金森吧、湿疹吧、高血压吧等仍处于疑似被“承包”的状态,页面上的大面积广告并未删除。

    其中,高血压吧的头像中植入了某中医广告名称,贴吧顶部即列出了“向世界难题宣战”的口号,吧务的名称均为某某中医。记者发现,点击图片就会被引入一个兜售中药降压的网页,最便宜的降压体验装价格为499元,最高的降压套餐为2999元,落款为某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在癫痫吧,新京报记者点击页面的QQ号,就有“医护人员”主动搭讪询问病情,在进行了粗略问询后,对方声称自己系院方医护人员,并主动致电咨询病情,希望记者能够前往朝阳区某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并主动发来了地址短信,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

    昨晚9时许记者再次登录多个疑似被“承包”兜售的医疗百度贴吧,发现帕金森、不孕不育医院吧等仍有广告,后者首页用大篇幅介绍郑州某不孕不育医院。此外,含癫痫吧、高血压吧在内的医疗贴吧已经恢复正常,顶部置顶了《百度:病种类贴吧停止商业合作只对公益组织开放》这一帖文。

    百度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些病种类贴吧正在逐步清理,预计这几天就能完成。

    焦点1“百度不卖”能防广告骗子吗?

    两个疾病吧吧主称删广告防骗子成日常工作重心

    百度肺结核贴吧目前拥有4万会员,访问流量每天平均1.2万。大吧主颜小东曾是一位肺结核病患者,他大约5年前开始处理这个贴吧,当初仅有600多名会员,经过他和另一名结核科医生的共同打理。2014年,颜小东还曾向媒体分享建立“肺结核贴吧”的故事。

    在日常工作中,颜小东主要是解答每一个病友的问题求助,小到基础知识,大到组织募捐看望病友,“解决新人求助是重点,并进行线上和线下的活动,此外就是清理和删除垃圾贴广告,与卖药骗子斗争等。”

    颜小东介绍,肺结核治疗没有问题,就是吃药时间长,需要规律治疗。“被清理的广告主要是祖传秘方快速治愈肺结核这些卖药的。”大部分骗子被管理者打击和揭发后就不再露面。目前,贴吧唯一的官方合作系与国家疾控中心官方共同推广一个结核病医疗app,帮助病友了解专业知识,开通绿色渠道额外帮病友挂号,他们在吧务组共同确认不存在任何利益和损害病友的情况下才决定合作。

    在此期间,有药商来找他们合作,希望通过发布广告宣传药物,并提出收益五五分成的要求,也有仪器商找他们有偿推广医学器材,均遭到拒绝。“也有一些支持他们的医疗机构在线下宣传活动给他们提供了宣传册。”

    “我们能接受的合作很少,在没有利益关系下可以帮助病友的可以合作,”颜小东称,由于他们的事情突出,百度方面也与他们有过接触,但他们自己在申请吧主时就已经同意了注册协议,百度方面也有权收回吧主职务。

    另有一会员超过2万的疾病贴吧吧主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的贴吧主要还是防止骗子欺骗病患,他们每天都需要进行删帖来维护贴吧秩序。

    他称,自己接手贴吧3年,未与医院和药商进行过商业合作,“对卖药的医院都抵触很厉害”,也并未有商业往来。

    焦点2贴吧是否属网络自治组织?

    专家称贴吧不属自治组织但需发挥公益价值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认为,贴吧属于开放平台,怎么进行管理,包括所有权归属,以及产生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归属也需要行业组织认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吧主和平台的关系需要看用户协议,“协议需不违背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在这个大前提下,根据用户协议鉴定权益归属、同时这个用户协议是否合理需要专家、组织、律师等各方一起探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称,此类的贴吧不属于网络自治组织,一般组织、社团需要工商或者是行政部门登记在案,而这种临时性的贴吧团体不属此类。百度属于平台方,并不是内容提供商,严格讲贴吧吧主应该对贴吧本身的内容、性质、所有权、使用控制有一定掌控力。但希望此类商业平台发挥公益价值,才能对相应网友有黏性。

    焦点3贴吧医疗广告如何监管?

    专家称监管不足;非商业名义发广告或涉嫌侵害公众知情权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目前有部分百度疾病吧的经营权疑似被承包出去,进行商业化运作,成了广告发布平台。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明显不足。

    张新年称,医疗广告发布,必须事前经卫生部门进行内容审查,涉及中医、中西医结合的,还需要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在发布过程中,工商部门也负责监管。如涉嫌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工商部门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情节严重的,除了工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网络虚假广告信息,网信办也有监督管理权。

    律师王甫认为,如果百度贴吧本身的定位就是一个大家表达意见,信息交流的平台,那么转让经营权是不妥的,不能以交流的名义做商业平台,那样的话就涉嫌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商业名义进行了广告行为,侵害了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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