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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物流企业频发跑路 竟无监管部门可维权

    小物流公司频发跑路事件映射出最真实的商业生态链——备受欺骗却又不得不严重依赖——而更令商户们心寒的投诉无门却是早已无解的怪圈。2015年对于以经营餐具、茶具为主的沈阳源中林商贸公司老板张桂芳来说算不上一个好年,已在亏损边缘。除了利润一降再降外,更重要打击来自年初就“碰上”物流公司跑路,一年下来已发生多次。“今年因物流公司跑路已经损失近8万,算上往年,将达到15万之多。”她对记者说。

    沈阳物流企业频发跑路
    沈阳物流企业频发跑路

    1月5日,沈阳市沈河区日用杂品经销商协会秘书长于辉告诉记者,仅东北日杂市场一地物流公司目前涉案金额已达1600万。

    物流商跑路缘何影响商户的经营状况?原来物流商为商户承运、配送货物的同时,往往也替商户向收货方收缴货款,大量货款经由物流商之手流转,这种“代收货款”的业务近年来发展越发火爆,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指出,这项业务实际上处于法律真空地带,无人监管。

    监管的缺失导致频繁跑路发生,沈阳实际上只是众多物流商携款跑路事件的地区微缩版,记者粗略了解了一下,2015年已有郑州、太原、广州、长春、海口、临沂、长沙等多地出现物流公司携货款跑路现象。

    商户初期统计损失过千万

    2015年12月份底,临近新年,沈阳市沈河区东北日杂市场的商户们却丝毫没有过节的心情。在日杂市场做了十来年生意的沈老板告诉记者:“我们依法纳税合理经营,为什么就没有政府保护呢?(跑路)连续十多年,政府从来没管过。”沈老板说。

    这次物流商跑路事件中,单个商户损失都不大,几百到十多万不止,但令他们寒心的是这类跑路事件已经持续十多年。此事发生之后,商户们终于成立了自己的商会,之所以此前没有组织商会,“商户没太高文化,这事又麻烦敏感,谁愿意做?”商户刘老板说。

    于辉介绍,截至目前沈河区物流商跑路已达到16家之多,记者从众多商户中了解到,仅东北日杂市场一地物流公司目前涉案金额至少已达1600万,因统计工作才开始,或后期涉案总额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其实往年都有物流商跑路,但由于今年经济下行导致货运成本上升再加上大量新物流商涌入使整个物流行业竞相压价恶性竞争,这些因素最终导致许多物流商收不抵支造成今年更大规模的物流商跑路。”张桂芳说,她同时也是沈阳市沈河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

    物流公司跑路之所以对商户造成如此之大影响,源于一种叫做“代收货款”的业务,它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限与佣金费率下,第三方物流商为发货方承运、配送货物的同时,向收货方收缴款项转交发货方的附加值业务,因货款将经过物流商之手,客观上存在物流商跑路的风险。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3年至今涉及商户起诉物流商的案件达到43件,已宣判的案件有3起。

    既然风险巨大,缘何商户们还长年选择“代收货款”业务?张桂芳认为关键在于货主与客户间互不信任,送货上门的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恰好能弥补这种不信任,从而实现一手交钱一手提货。

    更重要原因是,货源中有相当比例是发到县城和乡镇,那里金融设施匮乏,很多基层客户根本不会使用互联网或金融机构转账,“代收货款”业务很大程度上给收、发货方都带来了方便。

    据记者了解,目前物流企业的“代收货款”服务费在2‰-5‰不等。现在基本上所有物流企业都开展了这样一项业务,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物流商或会选择让利运费和代收货款服务费来争夺客户,对于实力不够的中小物流商来说,这种让利更是频繁。

    在东北日杂市场,多家商户向记者坦承,屡遭卷款跑路却仍选择小物流商的主要原因在于小物流商的运费更低,有些线路运费差距10%左右(这一数据也和东北多家大型物流公司给出的数据吻合),无疑对小型商户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另外,即使是“大物流商也不见得保险,像老才货站(淑兰货站)就是做了二十几年的大货站,还不是一样跑。”不愿具名的商户告诉记者,即使是有运输资质的物流商也一样跑路。

    亟待规范物流商

    12月30日至1月4日,记者走访当地多个市场,但中小物流企业大都不愿谈及这件令行业蒙羞的事件。

    一家小物流公司货运专线工作人员在记者反复追问下回应道:“现在是大企业难,中企业挺,小企业挺不住就跑,很多小企业也不是存心诈骗,确实是大量亏损。”她告诉记者,目前小物流商面对的最大问题是恶性竞争导致的效益低下,碰上经济大环境不好,总体亏损严重。“总的来说就是缺钱。”

    记者采访过程中,许多商户向记者反映,不少物流商代收的货款并没有第一时间转交,而是让资金沉淀在物流商的账户上一段时间,如此一来,累积货款形成了巨大的资金流,仅银行利息就是一大笔收入,而有些物流商甚至将货款挪用于其他投资乃至高利贷、买房、赌博、挥霍。对于这些质疑,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物流商表示不认可或不知情。

    倘若小型物流商存在“跑路”的高风险,缘何大中型物流商不能趁机降低服务费和运费来抢占这一市场,提供可供替选的方案?

    但大中型物流商也有顾虑。金正物流执行总裁许玉涵介绍,金正通过相应的财政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收到货款后直接通过总公司账户在3日内打到具体货主账上。由于周转期短,许玉涵称“代收货款”甚至亏损,只是应市场需求提供这一服务。

    物流运价也实难降低,许玉涵认为中小物流商的价差主因是大企业对车辆及整个运营体系的维护成本高企,而这一必要成本在小物流商身上就基本省略了。“实际上现在物流业存在很大的问题就是标准的缺失,如车辆的标准、油耗的标准、高速路上对不同货运车辆的标准、物流公司具体涉及领域的标准、‘代收货款’能不能做也缺乏明确说法,一系列标准的缺失导致了物流行业的种种乱象。”许玉涵道。

    监管是个问题

    既然已经发生多起跑路事件,当务之急是补齐监管漏洞避免再度发生类似事件。然而,当商户们想要维权时,惊讶地发现竟然维权无门,因为这项业务并没有监管部门。

    物流企业的直接管理部门虽然是各地方交通部门,记者就“代收货款”问题咨询沈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时,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交通部于2012年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道路运输管理处只是一个备案机构,监管只涉及许可范围内,而许可范围内没有关于“代收货款”的相关信息,所以该处无法管理。

    而按照交通部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认为这个“经营”指道路货物运输活动,交通部门的监管更侧重于技术层面而非业务层面。

    那么工商局又是否负有监管职责?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在物流行业监管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审核颁发物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当物流企业出现问题时,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全社会开放,对企业在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但工商部门也并不审查物流行业开设的“代收货款”业务。

    “实际上处于法律真空地带,无人监管。”戴定一向记者指出,“代收货款”实际上属于金融业务,但各物流商并未获得金融机构的授权,其资金监管全凭自律,而物流企业本就是多头管理行业,目前联席管理该行业的有发改委、商务、交通、工信、海关等部委,各自分管物流企业所涉及的部分,但代收货款这项业务恰恰都游离于上述部委的管辖范围。

    这就难怪沈阳市沈河区日用杂品经销商协会人士向记者指出,目前最大问题是投诉无门,因为物流行业并无明确监管部门,无法直接通过相应政府部门直接解决问题,商户们曾向法院起诉,但因立案条件不足被驳回。公安局曾逮捕到跑路的物流商但证据不足导致检察机关无法起诉。“成立商会后我们将联合众多受损商户联名向法院起诉跑路物流商,另一方面希望政府加大对物流行业的监管,特别是从业资质。”于辉说。

    有意思的是,即使商户们甚为担忧“代收货款”资金的安全,却从未想过要放弃这项业务。张桂芳再三向记者解释“代收货款”有其存在必要性,只是希望政府能加大监管。她说:“从企业的层面来说当然最看重的是资金安全,就算物流企业增加一些服务费率也可以,我们希望物流企业能保证我们的货款不被挪用,应该和物流企业签订更详细的合同。”

    作为物流商,许玉涵也抱怨道:“物流业并无明确主管部门,而物流业的注册门槛也比较低,就算注册了实际上也并无相关部门来检查资质。”他认为代收货款业务的开展亟需在物流行业有确定的相应的资质,而整个流程应该有所监管,在他看来,缺乏门槛的进场,而后频发的跑路事件实际上也伤害了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

    对此,戴定一建议,为了保护货主利益及行业长远发展,应借助于信息化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就诚信体系建设来看,应着力于违约纪录的大数据共享,要向物流及其客户推广契约意识,明确细化责任权益,而不只流于物流费用、时间地点等;同时要加大违约成本,促进违约信息共享机制。”戴定一道。

    戴定一透露目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依托于物流园区及相关信息平台筹建物流诚信联盟,并会将数据延伸到制造业、工商业、银行业等,给失信者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