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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银行IPO涉嫌违规:3.2万客户信息遭违规泄密(4)

    无独有偶,今年5月15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苍梧支行、新浦支行行长、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原副总经理梁立新立案侦查。日前,梁立新涉嫌受贿案由海州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另据江苏省纪委网站消息,10月29日,江苏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江苏银行反馈巡视情况时称,在巡视中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和损失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有的没有及时问责、追责;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隐患,江苏银行总部大楼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超预算严重;未能及时清理江苏银行驻京办,地区分行宣传礼品、招待费用开销偏高,个别地区基层支行违规租用高档住房作为生活设施;少数重大贷款项目决策失误,有的分行不良贷款率远远超过风险监管指标。

    江苏银行在其招股书中,未披露眭建群、梁立新等刑事案件信息。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分支行行长接连被查以及巡视组发现的许多重要问题,或将为江苏银行IPO蒙上一层阴影。

    李国清律师认为,江苏银行在信息披露上存在明显的瑕疵,涉嫌构成信披违规。一方面,根据现行有效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第32号令)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江苏银行有详尽披露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义务。

    另一方面,江苏银行应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泄密门"、分支行行长涉嫌犯罪以及巡视发现的涉及上市公司经营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阐释并分析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其信息披露不完整及未能明确这些因素是否对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况下,江苏银行的IPO进程应暂缓。

    记者就上述问题将有关书面采访提纲发至江苏银行招股书公开邮箱,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江苏银行存在的其他问题或后期的回复,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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