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针对国企发力蓄谋已久 中国国企须高度重视(4)
在这一系列的谈判中,很多谈判对手国既是TPP成员国,也是RECP谈判国,应该尽早在RCEP和BIT中明确对国企的非差异性对待,以便在TPP中固化RCEP和BIT的成果,这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三,要高度重视TPP中的原产地原则和较高的劳工与环境标准,利用好“双刃剑”的负面作用。
为了屏蔽非TPP成员国,美国还力图推行其在自贸区中适用的“纱线认定(YarnForward)”原产地规则,即从纱线生产开始到织布、剪裁的所有过程都在美国或TPP成员国境内的标准,才能适用TPP条约下的优惠措施。
这种“纱线认定”不仅针对一些劳动密集产品,也包括汽车这样的大型设备,所以一度在TPP谈判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日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曾就汽车市场原产地规则的细节进行磋商,一再压缩使用原产地规则产品构成的比例。否则对TPP区域外部件的依赖程度更高的日、墨等国而言,应用原产地规则后,难以承受原产地原则带来的产品成本的增加以及竞争力的丧失。
原产地原则虽增加了域内企业生产需求但加重了消费者的成本负担,所以这对于TPP国家是把“双刃剑”。
鉴于中国是机电类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以及中国出口产品的主要原料供应在国内,未来中国企业可能需要加快走出去,分散材料采购制造布局,同时加强同TPP内合作伙伴的互动与战略共进,在保持低成本、高质量优势的同时,降低原产地原则带来的影响。
在劳工与环境方面,TPP要求域内国家的产品执行较高的劳工保护和环境要求,这将主要影响TPP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成本,以及进入到TPP域内的其他非区域内产品的成本和质量。
但倘若结合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TTIP)来说,恐怕美国自身也不能一下子满足同更环保的欧洲齐平的环保及劳工要求。因此,上述劳工与环境要求也是一把“双刃剑”,可能最终会分阶段执行。
面对出口产品的劳工及环保要求提高的趋势,中国企业没有担心的理由,因为中国企业往往越压越勇,以往污染较大的电力企业已很好执行了全球第一的环保标准。企业应该像电力行业一样加快调整,主动适应这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