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省级新电改细则出台:贵州售电业务将引民资
7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贵州省发布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布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5月底,贵州省被纳入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只隔了两个月,新电改相关细则就已出台,可谓迅速。从方案来看,贵州基本是按照新电改9号文的要求在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这也是目前首个配套新电改的省级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出台的细则中,电网只收取过网费的功能被进一步强化。
方案提到,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
继续完善主辅分离。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它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