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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会议决定暂停IPO发行 证监会执行(10)

    2012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介机构在开展2012年年度财务资料补充和信息披露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现行各项执业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对首发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并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复》,称如果确实出现在3月31日前无法提交自查报告的情况,根据证监会审核流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可提出中止审查申请,待其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审核后,证监会仍将对该部分企业按比例组织抽查。

    2013年4月,首批30家抽查企业产生;6月,再次产生10家抽查企业。

    市场影响:

    A股市场IPO暂停后,指数在创出所谓的1949点的“解放底”后,开始为时两个月的反弹,以美丽中国概念和城镇化建设概念为首的相关个股领涨两市。今年春节过后,由于对IPO重启的担忧及国外热钱回流的影响使指数再度调整。随着第两轮IPO自查的进行,指数在5月出现小幅反弹,但由于经济数据的不理想以及IPO重启时间窗口的临近,指数近日出现快速下跌,一举击穿年线及半年线支撑。

    点评:

    任何一个市场都不可能只涨不跌或者说是只跌不涨。融资是资本市场的功能之一,通过行政之手,来人为地控制新股的发行节奏,使市场失去融资这一功能,显然是行不通的,新股的发行节奏,理应由市场来把握。同时,还要理顺各方的关系,让市场回归理性。

    2013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启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业界认为,本轮改革有别于以往若干次改革尝试,将是证监会成立以来最彻底的一次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

    同时,这一轮改革提出将从五个方面入手,内容包括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

    可以预期的是,这些监管措施和监管执法力度所形成的“组合拳”,将会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改革,朝着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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