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门槛”明确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民营银行已步入常态化发展。而在此前一天,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中的最后一家获准开业的浙江网商银行也宣布正式开业。随着首批5家民营银行陆续开业,未来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也再度成为焦点。
本次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称,通过借鉴试点经验,确定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分别为: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有办好银行的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有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
其中,《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对民营银行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的准入条件,除了需要满足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外,更详细对其经营表现以及财务状况等做了详细规定:如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等条件。
除了准入门槛,《指导意见》还对许可程序进行了说明,根据意见,银监会将设立限时审批制度并下放申请受理权和开业审批权至地方,即由设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同时,《指导意见》也鼓励民营银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发展民营银行,是希望利用其来自民间、熟悉民企、贴近民众的天然特点,能够补充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不足,进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我国银行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有效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活跃市场。
同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上海举行的“2015陆家嘴(行情37.16-9.01%,咨询)论坛(官方站)”上也表示,将推进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村镇银行设立实现常态化,成熟一家,设立一家;还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也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现有监管制度,出台监管办法,结合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业机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