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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险个税起征点月最高上浮200 四直辖市试点

    新京报讯(记者梁薇薇)继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后,5月12日,财政部、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视支出情况,将个税起征点每月最高提升200元。同时,选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试点城市。

    健康险个税起征点

    四直辖市首批试点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个人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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