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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拉大车矛盾暴露 中储粮超负荷运行亟待政策破局(2)

“小马拉大车”矛盾暴露

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在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之外,中储粮承担了国家托市、临储任务。尽管政策已经运行11年,但运行机制不顺而积累的矛盾已经充分暴露。

中储粮内部人士表示,由中储粮“小马拉大车”式开展政策性收购,一个直属库拖着数十上百个地方企业,一个中储粮担着全国性巨量粮食收储的全部责任,风险多发频发、监管难。

为了满足托市临储收购需要,国家政策规定在粮食主产省通过中储粮委托、租赁其他粮库来进行收储,但这些企业性质复杂、参差不齐,也成为近几年风险高发的环节。这些库点是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家共同确定的,后续也由三家共同监管、共同验收。

据了解,由于现行体制将中储粮明确为托市临储收购政策执行主体,实际工作中的监管责任主要都落到了中储粮头上。从目前来看,对委托租赁库点的监管已成为其不能承受之重。在东北一些收储仓容矛盾紧张的地区,中储粮一个直属库在职员工30-40人,却要监管70-80个委托租赁库点。

目前中储粮体系是按照管理中央储备粮进行设计的,4万多人、300多个库,其收储能力实现中央储备粮完全自储都做不到。作为托市、临储政策执行主体,只能主要靠委托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收储。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国家托市价不断上调,粮价倒挂,政策性收储规模越来越大。

据报道,2014年中储粮政策性收购1.25亿吨,继2013年创下新高后再创新高。由于国家收多销少,政策性库存持续攀升。由于库存攀升、供给压力大,市场陷入低迷,而国家继续加大收储。

按照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临时收储政策,政策性收购实行中储粮对委托企业收购资金“统贷统还”,定点、验收、监管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省分行三家共同负责,中储粮企业与委托企业收购费用补贴同一标准。

专家表示,政策性收储责任高度集中在中储粮一家身上,“小马拉大车”问题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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