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境外资产流失七宗罪:恶性竞争互挖墙脚(5)
“五宗罪”——私人代持和小金库
典型案例:已成通行潜规
挂在私人名下的央企和国有企业海外项目中的账外资产,已成国资流失的重要风险隐患。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便于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允许一些国有企业采取对外以民间投资的形式,由高管人员代持国有股份,这也往往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某央企海外部门工作人员此前向记者透露,“因为不少国家对中国国字头企业的收购行为很排斥,所以很多海外项目不是以央企的名义而是以私人名义开展的,但投入的资金是国家出,央企和代持的私人会签订一份代持协议,有的甚至没签,不少项目就真成私人的了。”
据审计署此前对部分开展跨国业务的央企审计时反映,企业在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的有关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产权争议的风险。
据了解,目前有大量注册于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等地的央企背景海外空壳公司,它们在开展并购、重组等国际资本运作时确实有一定便利之处,但却长期处于中国境内审计监管空白之中。国资监管人士表示,国有企业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管理关系时,境外投资的产权关系必须予以明晰。财政部在2010年曾经发出通知,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范。而至于效果如何,公开资料没有显示。
“很多海外项目还有小金库,就是一些投资或者盈利不入账,这部分钱就分流到个人腰包了,这部分流失资金是非常庞大的。”据媒体公开报道,还有个别项目,就是在项目地挖了几口井,没打出来油就荒了,但是投入的资金却不知去向。
某能源央企驻外机构员工告诉记者,总部过于冗长的决策链条和行政化的办事风格很难支撑驻外机构的快速发展,“买个电脑都要北京总部批准,因此‘小金库’很难彻底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