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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南沙金融改革获批 广东自贸区框架浮现(2)

    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PA)框架下,支持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更紧密合作。

    另外,探索研究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到南沙新区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合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允许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为港澳台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

    在描述支持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的部分,《南沙意见》还提出,支持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

    支持设立在南沙新区的银行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的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支持南沙新区银行机构按规定研究办理外币离岸业务。

    允许南沙新区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计划)的可行性。

    支持南沙新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推进境内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体系建设。

    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南沙新区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机构。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全国哪、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市场准入标准。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人民币计价业务试点。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试点。

    支持南沙新区在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下,十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

    自去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后,全国相继超过20多个省市向中央申报成立自贸区。近期,不断有国家推出第二批自贸区的消息传出,涉及地区包括广东,天津和福建,而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则是自贸区申报的核心内容。

    这份《南沙意见》所使用的抬头,并没有提到与大众所期待的“自贸区”相关的字眼。不过,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印州对腾讯财经说,“新区尽管被叫做‘新区’,但其金融政策导向和自贸区的相比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徐印州表示,金融政策批下来的话,自贸区的框架就“差不多了”。“衡量自贸区能否实现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当地的金融政策能否落地。像珠海横琴,在有关金融政策方面的设计其实非常得好,但地方政府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法获批。”

    另外,相比《上海意见》,《南沙意见》最大的不同就是强调支持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紧密合作”,重点提及了与港澳台的金融合作。

    有知情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在各地申请新自贸区时,上海也对中央施加压力,认为过快开放第二批自贸区对上海不公平。“各地都想向中央争取更灵活的金融政策。”这位人士认为,广东的特色就是面对港澳,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在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中要做领头羊,广东只是区域性中心。

    广东内部也有竞争。徐印州补充说,“广东三个新区的金融政策从理论上来看并不会有太大区别,但从金融功能重要性的次序来看,深圳前海是第一位的,接下来才是珠海横琴,广州南沙。”

    此外,《南沙意见》并没有提到《上海意见》中有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举措。徐印州表示,“上海还没做出可复制的经验。在金融创新这块领域,上海自贸区的表现并不是特别理想。毕竟只开放了一年,政策还有待完善,经验也有待总结。利率市场化更不是能够一步到位的,只能慢慢来,逐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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