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亿城投债高峰或来临 政府财力兜底?(3)
政府财力兜底?
“城投债短期内不会发生风险,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都做好了对接。”孙彬彬说。
在他看来,相比产业债,城投债主要依赖地方政府财力,不会受到产业走下坡路出现资金难题的影响,相较于企业,地方政府化解风险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国家审计署去年对地方债务的审计结果显示,各层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均快速增长,县级政府债务增长最快,但市级政府债务仍是地方政府债务的主体;县级和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高,债务刚性压力很大。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表示,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以“城投债”的方式融资,主要还是和银行达成了一致要求。相比省级和县级发债平台,市级靠大量负债“保增长”的动机更加明显,以GDP增速来考核业绩的政绩观加速了债务规模的扩大。
在国家审计署的报告中,截至2013年6月,地方政府债务的主体仍然是市级政府债务,占比达40.75%。
除此之外,政策层面,发改委允许“借新还旧”也被看做是城投债风险较小的重要因素。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总资产达8万亿元,到2013年上半年,从银行统计口径看,银行对平台贷款的余额为9.5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4%。而在平台的项目融资中,八成以上靠银行贷款,其他靠企业贷款及发行银信政的理财产品。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目前银行对城投债的态度相对宽松,允许借新还旧,在债务到期后并没有逼地方政府偿还,很多时候是采取债务延期或者借新债部分偿还。因此在多项政策保护下,城投债的风险不会爆发。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建投投资研究院近期用城投债还本付息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衡量各地区的城投债还本付息能力时也发现,还本付息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越高,其还本付息能力就越弱。
在此背景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日前发布了城投债的定义及划分标准。文件显示,城投债发行人原则上应满足发行人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应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两个标准。公益性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公益性住房项目、公益性事业等几类。
准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产生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项目、公共交通建设运营项目等两类。中债登发布的城投债定义以及划分标准为未来潜在地建立一组中债城投债收益率曲线做了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