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汉将试点以房养老 初次贷款不超500万
千呼万唤,以房养老保险方案终于要成为现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3月20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丰富养老保障方式的新途径,保监会决定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同时,保监会近日还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对参与保险的人群和从事该业务的保险公司都有明确的要求。
从业险企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
据记者了解,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而这项业务的简称,就是通常说的以房养老。
保监会表示,当前我国缺少将社会存量资产转化为养老资源的有效手段。开展试点,盘活老年人房产,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据介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开展试点,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应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同时,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试点也是有要求的,即包括开业满5年,同时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