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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至金开1号”解决方案出炉 剩余利息不兑付(2)

    剩余利息不兑付?

    多位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们目前已经接到工行方面的通知,1月18日早上前去当地工行签署一份协议后,本金则T+1日到账。如投资者不同意解决方案,即认定投资者还需要持有股权,未来可能会获得预期的全部本息收入,但也有可能拿不到本金。

    据悉,诚至金开1号3年存续期间,前两年利息已按照10%向投资者兑付,第三年只兑付了2.8%的收益,还有7.2%的收益尚未兑付。这一部分收益如何处理,将会在上述协议中有所体现。

    昨日下午,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代表之一泸先生在一个由投资者组成的QQ群中发布语音通知,表示工行答应1月28日上午,签完协议后可以拿回本金,但剩余利息并不兑付。他表示,“不会接受这样的条款。”

    该信托计划投资人王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份协议是一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目前他们并未看到协议文本,“晚上晚一点会拿到电子版”,而协议的内容是投资者代表与工行方面口头沟通后得知。

    如果上述投资者泸先生与王先生所说属实,那么这起信托兑付案将以刚性兑付终结,兑付方案是还本不还息。

    刚性兑付的怪圈在饱受诟病之下依然没有被打破。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刚性兑付一旦被打破,当事信托公司付出的信誉成本远远高于刚性兑付的费用,得不偿失;但对于行业而言,打破刚性兑付有利于行业发展,没人愿意做那个最先跨越雷池的牺牲者,这是一个难以打破的均衡。

    “证券投资类,比如你超过20%的止损线,那你就得清盘,很简单。但如果是投资实业,则涉及清盘是否合算的问题。”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李旸表示,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事件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否打破刚性兑付。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是预防风险,第二个是处置风险。当风险出现后,简单的封存、最后拍卖,不一定是最优的办法。诚至金开1号如何处置的问题,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也关系到山西当地的一些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员工等各方的利益,牵涉的范围很大。因此,最关键是要找到一个最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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