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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称地方债规模超21万亿 1万多家企业法人负担(2)

    地方国企债务是其中最难理清的部分。谢国忠指出,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界定,不是要看由谁来借,而是要看最终偿还的责任是由谁来承担。“从2008年到2012年,中国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增长了一倍,而这几年中由于企业效益不好,由企业形成借贷的比例其实很大,其中大部分都是和地方政府相关的。”

    人们对地方国企债务的担心更多地来自于其背后隐含的政府信用。地方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及投资公司可以更加容易地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融资租赁、BT项目等形式获得资金支持。瑞银证券策略分析师陈李发表文章评论道:“正是因为这种隐含的政府信用,使得企业的负债水平可能超出了正常的市场所能接受的范畴,最终可能将风险转嫁给地方政府。”

    事实是,审计署2012年的一次抽查显示,36个地方政府中有9个地方政府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者达188.95%。一些人士估计目前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已接近60%的国际警戒线。

    “衡量债务风险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没有哪个单一标准是十分有效的,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是比照欧盟签订《欧洲联盟条约》时划出的警戒线,即债务规模不超过GDP的6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欧盟这一警戒线已经失守,法国和德国也没能固守住60%,意大利多年负债率在100%左右,出问题的希腊在125%以上。

    银行已经在对这些不良债务进行大规模冲销,而为弥补银行业的损失,一些中资银行的坏账冲销规模上升了两倍。彭博新闻社早些时候报道称,中国最大的几家银行在今年前6个月冲销了人民币221亿元(约合36亿美元)的坏账,是2012年同期的三倍。

    李迅雷则认为,从房地产对于地方财政的影响来看,金融风险的发生时间,未必取决于债务规模有多大,而是主要取决于负债所对应的某类资产的价格波动拐点何时出现;而金融危机爆发的深度和广度,则取决于这类资产价格波动的幅度和所对应的负债杠杆率水平。

    在政绩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达到增长目标的方案很简单:先征地拆迁,再借款搞房地产开发,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考虑未来对新住宅和办公楼的需求有多大。“每年地方债规模的增速超过10%,其对应资产的泡沫扩大速度也应该超过两位数。”李迅雷说。

    从宏观层面来说,地方政府债务已经成为中央实施经济政策时遇到的一大难题。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希望中国经济摆脱具有潜在风险的投资驱动型增长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化解危险的房地产投机泡沫,但缺乏监管的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迅速扩大,阻碍了中国向更稳定的、消费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顺利转变。

    令乐观者感到安慰的想法是,中央政府还有腾挪空间。“考虑到中国是中央集权的政府,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清偿问题不是一个问题。”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认为,从如何平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角度,才能摸到地方债问题的本质。“这个问题的核心,在技术上,就是要恰当地处理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

    地方政府债务构成

    银行信贷—9.3万亿元;

    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债余额—0.65万亿元;

    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和中期票据—1.95万亿元;

    信托融资—2.11万亿元;

    地方政府通过BT方式吸收社会资金—5.26万亿元。

    数据来源:清华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截至201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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